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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部门联合发文促进适老用品产品消费

滚动新闻 | 2026-11-06 16:04:12
星辰在线 | 编辑:陈贝贝

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全国老龄办

关于印发《关于培育多元场景 促进适老用品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厅(局)、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商务主管部门、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:

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发展银发经济、培育消费新场景的决策部署,促进银发消费,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,民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商务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全国老龄办制定了《关于培育多元场景 促进适老用品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
  民政部

  国家发展改革委

  工业和信息化部

  商务部

  市场监管总局

  全国老龄办

  2026年11月4日

关于培育多元场景 促进适老用品

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

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发展银发经济、培育消费新场景决策部署,拓展银发消费新场景,推动供需对接,激活银发消费潜力,现提出如下措施。

  一、拓展适老用品产品消费场景

  (一)融入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场景。结合居家养老服务,推动适老化改造、健康管理、智能安防等用品产品进家入户。有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、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可开设适老用品产品体验、租售网点,结合社区养老服务场景推动适老用品产品应用普及。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发挥老年客群集聚优势,开展适老用品产品试用、展示、租售,推动适老用品产品规模化使用。

  (二)依托为老服务设施布局消费场景。引导有条件的老年教育机构、老年助餐点等为老服务设施嵌入式设置适老用品产品消费场景,拓展提供展示租售业务,实现资源共享、服务协同,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消费需求。引导各地因地制宜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培育一批综合为老服务中心(乐龄中心),设置适老用品产品消费专区,推动适老用品产品消费和老年人文体娱乐、教育培训等服务融合发展。

  (三)利用社区公共与商业设施拓展消费场景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筛选优质企业、社会组织,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适老用品产品展示场景,利用本地展馆、步行街、文化广场等资源展销优质用品产品。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扩围升级,丰富老年人“家门口”的消费场景。鼓励大型商超、百货商场、商贸流通企业开辟适老用品产品专营区域。引导连锁药店、社区便利店扩容经营辅助行走产品、适老食品等日常用品产品,增强消费便利度。鼓励有条件的商业综合体、成熟商圈培育打造银发MALL、银发时尚街区、“银龄乐活空间”等,进行必要的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,打造城市老年友好消费场景。

  (四)培育适老线上消费平台。鼓励电商平台设立银发消费板块,集中展示销售优质适老用品产品。引导垂直型电商探索开发线上银发商城,简化界面交互、优化操作流程,构建老年人专属购物平台。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,通过线下展示、体验与线上销售、亲友代付等相结合的模式,畅通老年人消费渠道。

  二、加强适老用品产品供给

  (五)丰富适老用品产品品类。聚焦老年人多元化需求,促进养老照护、健康促进、康复辅助器具等刚需类用品产品提质升级。发展功能性老年服装服饰,鼓励研发适老家居、适老环境改善、适老食品等发展型品类。有序发展抗衰老、适老文体娱乐等品质型用品产品。

  (六)推动智慧适老用品产品应用。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为牵引,加快推进具身智能、大语言模型、脑机接口、外骨骼等前沿技术在养老领域应用,研发升级老年人失能照护、康复护理、精神陪护等智能设备。鼓励立足各类消费场景,推动智慧健康管理、智能康复评估及治疗等健康管理产品,以及二便护理、康复支持、生活照料等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加快落地应用,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协助、安全防护、健康监测、应急救助等智能照护解决方案。

  (七)加强适老用品产品推广。鼓励各地参考国家年度适老化产品和服务推广目录,结合“惠老助企”活动等,做好本地适老用品产品推广工作。支持各地依法依规收集、反馈适老用品产品消费需求和数据,动态更新销售清单,加快推动产品迭代升级。支持有关经营主体培育适老用品产品知名品牌。

  三、创新适老用品产品消费服务形态

  (八)加强展示体验和销售全流程服务。鼓励针对老年人不同需求,分类设置适老用品产品消费场景,完善展示、体验等功能,提供差异化适老解决方案。支持利用实景样板间、增强现实(AR)等技术,还原适老生活环境,提供沉浸式、交互式体验。配置专业工作人员,加强售前指导,为老年人提供需求评估、产品适配等选购建议。健全定期回访、故障响应、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保障机制。

  (九)创新发展租赁服务。推广“以租代售”、“租售结合”等灵活租赁模式,引导适老家居、康复辅助器具、智慧养老设备等品类开展租赁服务,降低老年人使用成本。鼓励各地发展租赁产品清洗消毒、检验检测、产品复用等服务,确保产品安全易用。

  (十)拓展多业态融合服务。实施“银发+”新业态培育行动,促进养老与健康、文化、旅游、体育等产业融合,发展老年人健康管理、教育培训、文娱社交、法律援助等服务,推动各类消费场景成为老年人活动综合体。推动利用广电网络平台、营业网点、电商平台、短视频等渠道,推送适老用品产品信息、老龄政策资讯、健康养生知识等内容。

  四、加大适老用品产品消费支持

  (十一)完善要素保障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参照养老服务设施相关政策,利用国有产权房屋、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存量设施培育发展适老消费场景。发挥货币信贷政策作用,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各类适老用品产品推广目录,加大对为老服务设施、商业设施经营主体建设或运营适老消费场景的支持力度。建立行业培育孵化机制,鼓励相关经营主体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。

  (十二)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。支持各类经营主体按市场化原则参与适老用品产品消费场景投资、建设和运营,做好需求和市场调查,科学选址,不以规模和品类为指标,促进差异化发展。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完善运营机制,引导民营企业参与,依法合规推行公建民营、“场地合作+销售分成”等联合建设运营模式,实现运营可持续。鼓励国有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,结合主责主业拓展适老消费业务,支持运用现有设施布局运营适老消费场景。

  (十三)优化消费环境。发布《老年用品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》。探索建立银发产品认证制度,鼓励认证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和适老化需求开展服务认证,提升适老产品服务质量水平。严格规范有关企业按照经营范围经营,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,防范经营风险。加强监督检查,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加强快速响应,及时处理消费纠纷,保障老年人合法消费权益。

  (十四)加强宣传推介。征集适老用品产品消费场景典型案例。支持各地用好现有博览会、展销会等主题促进活动,常态化组织适老用品产品集中推介,加强产品生产、租售、服务与终端消费的对接。依托现有养老服务平台等线上载体,加强服务示范和资源链接。鼓励各地结合重阳节、春节等传统节日和全国“敬老月”、“孝老爱老购物季”、“乐享银龄”等活动,依托适老用品产品消费场景,开展银龄市集等主题活动,做好优质用品产品推介。

 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、资源整合,按职责推动各项措施落细落实。各地民政部门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梳理总结各地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做法,加强宣传推广。

【来源:中国民政微信公众号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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